关于城中村改造南草垟村Zx-16b-4地块(南草垟七期安置房)分配资格提前确认的公告
关于城中村改造南草垟村Zx-16b-4地块(南草垟七期安置房)分配资格提前确认的公告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组织方)和南草垟经合社协商意见,决定组织城中村改造南草垟村Zx-16b-4地块安置房(南草垟七期)分配资格提前确认,现将分配资格确认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确认对象为南草垟林家底等拆迁安置户(S2线轻轨站点工程),安置房分配资格由组织方核实确认。无房户不能参加本次分配资格确认。
二、安置房分配资格确认工作时间安排: 2025年6月16日下午14时30分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分配资格确认及相关事项可咨询乐琯路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原城南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
四、拆迁安置户分配资格确认的相关要求:
1.拆迁安置户应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14时30分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身份证,已分配安置房的摸文确认单等相关资料到乐琯路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二楼201完成相应的分配资格确定。
2.本次分配资格确认是对南草垟村Zx-16b-4地块安置房(南草垟七期)参与摸文分配资格的提前确认,不涉及具体房号楼层,安置房建成后凭本次确认的分配资格参与安置房摸文分配。
3.本次分配资格确认拆迁安置户必须将安置面积调整至对应套型面积才可完成确认。
4.本次分配资格确认采取“现场签字登记,再审核确认”的形式,确认后一律不予变更及转让,并给与“分配资格确认单”确认分配资格。
5.如资格确认人数少于安置房套型数量都给予分配资格确认,如资格确认人数超过安置房套型数量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认分配资格。
6.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确定的南草垟林家底等拆迁安置户(S2线轻轨站点工程)视为放弃Zx-16b-4地块安置房(南草垟七期)的分配资格。分配资格确定后如有剩余安置房分配资格,组织方将对剩余安置房分配资格通过抽签的方式,向南草垟拆迁未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分配资格,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五、安置房房源信息(分配资格数量):72套“126-128㎡户型”、75套“139-140㎡户型共计147套。“126-128㎡户型”、“139-140㎡户型”不是指安置房的实际面积,其面积以交房时的实测面积为准,面积误差部分按相关拆迁安置规定处理。
六、资格确认工作中拆迁安置户若有隐瞒虚报,恶意修改审核信息等行为,组织方有权取消该拆迁安置户资格。
七、咨询地址:乐琯路城南街道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原城南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咨询电话:0577-61571103。
八、本公告由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