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6版:文化周刊

保护碉楼 见证历史

碉楼及周边环境

  ■陈元友 张朋强 林赞

  2021年至2022年,笔者等三人开展《乐清碉楼的现状及其保护利用研究》市级课题调研时,发现乐清沿海碉楼实际数量比2007年“三普”登记的数量要多得多,分布也更广。这种俗称为炮楼的碉楼,是乐清大地上曾经的高楼,地标性建筑,如今看来,即使在农村,碉楼也已经是低矮破旧的老房子,面临着废弃、改建甚至消亡的命运。它还有着什么样的价值,又有哪些故事值得回忆!

  乐清碉楼,俗称炮台楼、炮楼。碉楼外形似炮台,四面砌筑厚实的外墙,采用厚重的铁皮实榻门,门栓两横一竖;外墙上开设铁栅小窗,二楼以上墙面开设漏斗型射击孔,各射击孔布置满足多角度、全视野的覆盖。碉楼高均二层以上,视野开阔。比如北白象万家郑家碉楼建成时高逾四层,矗立于当年万家村落,视野辽阔,屋主郑养吾先生以“望远楼”名之,他的好朋友直斋老人赋诗赠之:

  碌碌吾侪生不辰,万方多难独伤神。

  何来魑魅窥高室,遍处萑符愁杀人。

  谁奋鹰扬能御敌,且营兔窟足藏身。

  擘窠三字高题额,似此桃源好避秦。

  此诗充分肯定了碉楼“御敌保家”的功能。乐清碉楼主要建于民国二十年至三十年之间,源于当时横行于台州沿海岛屿上的严重匪乱。

  海水不干,海贼不断

  民国十八年(1929),万家倪悟真先生撰《吴昭信墓志》:“吴君昭信,少与父兄同居玉环东臼,捕鱼为业,千辛万苦,赖以起家。迄清光绪间,海盗蜂起,航行多险,因缀业遂归居乐清。”志文记载了晚清时期从事海上作业的乐清渔民的艰难,反映了海匪当时骚扰目标主要是海上作业的渔民和过往的商旅,而陆上居民影响还相对甚少。民国二十年(1931)后,海匪日渐猖獗,不时登陆打家劫舍,绑架勒索,活动频繁。乐清东濒乐清湾,海岸线绵延漫长,东北至湖雾、大荆,西南至北白象、七里港,便于盗船随时随地抵达上岸。沿海民众频受其扰,怨恨海水为何不干?民间广为流传的“海水不干,海贼不断”喊出了当时老百姓的无奈与怨恨。民国时期《浙瓯日报》有诸多乐清匪乱的报道,地方文献如乐清《磐石镇志》《北白象镇志》《翁垟镇志》《蒲岐镇志》也有海匪劫掠的许多记载。以下列举一些民国海匪事件:

  民国温州《浙瓯日报》曾报道乐清碉楼:“本县白象垟田殷富吴勗哉,深恐原有碉楼不敷御匪,又在西首舍外添建六层碉楼一座。现已鸠工建筑,将来落成,该地居民当可高枕无忧矣。”这条报道载自民国二十四年,即公元1935年。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月,海盗高旺昌(磐石南门人,有蓄怨),率众30多人入城抢劫,陈昭明、余达川等及余之子昌鋆遭绑架,后用重金赎回。

  1935年二月初二晚8时,正值海潮平时,(翁垟)三屿村塘田自然村突然出现匪徒十多人,手持电筒、长枪,绑走村民吴贻郎、吴康一等五人。

  1937年10月27日,(乐清通讯)本县清江小横崧地方,孤悬海岛,该地有居民林秀宏、游方杰二人,家仅自给,前日竟被海匪数人持枪绑去,闻林勒赎三百元,游勒赎八十元云。

  人人自危,碉楼遍布

  民国初年,国内虽频年内乱,而乐清偏居一角,却能迄未遭蹂躏,暂得片刻安定,有太平时世之气象焉。上世纪30年代初,温州等地经济进入兴盛时期,乐清商贸也随之发展很快,富裕人家日增。之后,乐清营商环境急剧恶化,沿海商人迫以日金高涨,日货低落,往往要将白银输出台湾等地变换日货甚多。由于沿海商埠碍于禁令,不易推销,只得觅匪区以寄托。由是奸商赖此以贩卖日货,海匪赖此以打探人民之贫富,互相联络,互通消息,朋比为奸。海匪又经收罗奸商及无赖后,其组织日渐严密,军火逐渐扩充,故一度所向无敌,如入无人之境,乐清湾沿线就此成为海盗劫掠的重灾区。

  1935年左右,匪乱事件频频发生。乐清旅学归家的陈华曾就“海匪事件”发文:“最近二三年来,大小匪案,不下八十一起。”说明当时海匪扰乱影响之深,危害之重,已引起民愤,也急需民国政府当局严惩。其在《最近温州乐清海匪之猖獗》文中呼吁政府“一要派兵舰及飞机联合夹剿;二要海警须常驻防备;三要军队须常守要塞以及重要村落;四要团防须每夜巡逻各地;五要严缉奸商及无赖。”

  苦于匪乱不断,各地富有人家纷纷自筑炮楼,自备枪弹监视和反击海匪侵扰。于是乎,乐清沿海各地,从南至北,雨后春笋般冒出炮台屋、炮台楼,北白象、黄华、七里港、虹桥、南塘、清江、芙蓉、雁荡、大荆、湖雾等沿海富户及少数村庄均有自己的碉楼。据初步调查统计有约50座碉楼信息,其中以北白象、虹桥、南塘、清江、雁荡等地居多。从人人自危到破釜沉舟、万众一心共同御敌,充分表现了沿海民众的觉醒。

  独具匠心,中西合璧 

  乐清碉楼建于民国时期,主要具有防御功能,同时兼具短暂的居住使用功能。通常碉楼依附于院落而建,一般建于院落的一个角上或同时建在两个相对的角上,便于多个方向的观察和攻击。同时功能设计上尤其重视建筑本体的安全防御和快速反击。乐清碉楼四面外墙通常采用厚实浆砌块石墙,墙身下大上小,收分明显,既考虑墙体结构安全,也充分做到楼上人员防御上的便利。碉楼一般只开设一处大门出入,有些甚至只与民居内部相连。大门采用最厚重的实榻门,外侧还包上铁皮以防止火攻,为了防止盗匪破门,共用三根门栓拴牢。墙体上通常只开小铁栅窗,仅为了满足碉楼内部少许的通风和采光,不给盗匪留下从窗户攻击的机会。在墙面设计枪眼时,考虑更是周全,除了四面都设置射击孔外,一般相邻墙面的射击孔的高度基本一致,可以做到快速切换角度和射击,射击孔呈上下线性,可以增加视角又保证自身安全。

  由于建造者多是当地乡绅富户,思想开明,易于接受新事物,也图标新立异,建造碉楼时,除了采用传统的砖石和木构梁架结构外,在外立面构造和装饰上迎合了当时的西洋风格。如采用拱形门头、拱形窗套、圆形窗、罗马柱等西式建筑元素,墙顶采用多道清水砖线挑檐,平台上砌筑几何图案栏杆等。在屋顶构造上,除了传统的小青瓦硬山顶结构外,依据碉楼四方造型的特点,屋面衍生出平屋顶、攒尖顶和仿歇山顶等多坡顶屋面形式。碉楼建造者不仅在构造上独具匠心,而且融合了中西合璧风格,在审美上极具创新,独具韵味。

  省保碉楼,文物荣光

  2007年,乐清用将近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野外实地调查工作,共登记了669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乐清炮楼、炮台楼等赫然在列,成为温州地区文物普查中发现的少有乡土建筑新类型。乐清碉楼是近代乐清人民抗击海匪的重要历史见证,是乡土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合了中西合璧建筑风格,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2009年12月17日,乐清市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有关“三普”成果部署,将其中发现的22座碉楼上报省政府,要求予以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月17日,乐清碉楼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乐清碉楼的建造年代处于西学东渐的民国时期,碉楼外立面装饰上受西式建筑影响极大,门窗、栏杆等外立面做法融合柱式、拱劵、几何图案等西式元素,构成了一种特殊、新颖的视觉效果,是传统建筑文化融合西式建筑文化的集中展示,体现了上世纪30年代大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拓展了人们的文化视野。

  至今幸存的民国炮楼,已成为乐清历史文化遗存重要的组成部分。乐清碉楼具有鲜明的建筑特色和文化特征,反映了民国乐清的社会现状,是乐清民国历史的有力见证物,保护碉楼就是保护乐清的一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