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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文化周刊

关于对乐清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问题三十九-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温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温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浙江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问题三十九-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内容:乐清市应急填埋库容仅剩余3万方;

  二、整改时限:2020年8月底;

  三、整改目标:补齐设施短板,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整改措施:加快乐清市飞灰填埋场建设,2019年10月完成2号坝(副坝)砼浇筑,2020年1月底前完成1号坝(主坝)砼浇筑,2020年8月底前竣工投用。

  五、整改完成情况:乐清市飞灰填埋场已完成坝体、飞灰库区、飞灰渗滤液调节池、综合车间建设与完工验收,具备投用条件。浙江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问题三十九-二已整改完成。

  现对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1月24日。公示期间,乐清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577-61887969。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60号。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