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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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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城市 要制度为先又要监管到位
错姓27年
领导下河游泳
保护举报人,公权救济理应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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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错姓27年
2014-06-30

    140字

    S

    hiping

    @老马样板:那个年代经常写错姓氏的。

    @胡律师不加V:姓氏名字登记错误,有当时的历史原因,如当时文化水平不高,登记错误确实情有可原。但是一错27年,不断反映,却始终难以改正,让人心寒。《姓名法》始终不能出台,各地姓名登记条例又不一,姓名作为人格权之一,属于人之应有之权,却受各种规定之困,何悲?

    @九道馗:27年后,才给予纠正。这是漠视,还是良心?傻傻不清楚。对本届大荆派出所负责人竖下大拇指,为民办了件实事。当然也顺便骂一圈派出所历任所长,至少对此事并不上心。

    @寰中绝胜:首先向大荆派出所赞一个,有错必改还是好的。但为什么改姓氏要等27年,以前难道就不能改?关键还是人的问题,没有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什么都是浮云。

    @蜀越人Hugo:我国实行身份证登记初期,姓名登记错误较普遍。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在纠错的环节上设置了太多的障碍。建设国家科学的治理体系需要各部门树立为民的理念,探索、创新便利为民的治理体系。

    @yq蕉下听雨:个中原委不太清楚,姓氏搞错改回来,为啥要等27年,何况涉及30人?登记机关改一下姓氏应该不是什么很难的技术活,也不应该有什么政策障碍,如果是公安部门不给改,那是缺道德!如果是当事人不知道改,那是缺心眼!

    @桃源鹭:《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及姓名变更的相关权利,但姓氏作为公民主要信息之一,其变更也是一个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为民办实事效率,这种口号喊了多少年了,可老百姓为何老是要苦等呢?看来,窗口办事单位要打造服务型政府,下一步不光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更要强化相关机制建设,强化老百姓的投诉、监督及问责制度。

    @南国椰子浓香型:“林”和“凌”在土话中傻傻分不清楚,出点问题正常,但27年不改正,夸张了点,这也折射出一个现象,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作风问题,急需改进啊。这27年内的各种证件换换,都很麻烦的。

    @晨昏暮省:那时的基层干部好像经常弄错字的,许多人的名字都用过两个,或谐音或形近,还有很多人的生日登记也是公历农历不分,不过这些都无伤大雅,弄错姓太离谱了,你家族里人都不知道么?

    错姓27年

    ■本期栏目主持:@灰常震惊

    微博背景:“我姓凌,‘凌云壮志’的‘凌’,不是‘双木林’。”7月26日8时许,大荆镇仰天湖村村民凌妙卫早早赶到了大荆派出所,顺利办理了身份证的姓氏更正手续。经过27年的等待,错姓林的凌妙卫终于回归了祖姓。据悉,全村共有38人的姓氏错为“林”姓。日前,34名村民申请更正姓氏,市公安局作出了批复,让他们恢复祖姓。(6月27日《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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