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峰 “我祖母的出生年月终于改过来了,老人家今年不是95岁,是104岁!”昨日,乐成街道的林先生非常开心,称几天前,其祖母王凤眉老人的出生日期终于由1919年5月7日更正为1910年3月21日,老人找回了“丢失”的9岁年龄,成为一名真正的百岁老人了。(6月10日《乐清日报》) 老人找回“丢失”的年龄,其意义何在?除去能给自己“正名”,还能带来实在的收益。比如说,按照乐清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究竟哪一档的的驱动力比较大,可以略作比较。 若查询公安部关于更正公民出生日期的规定,一般要经历这几个程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出具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始凭据;有工作单位的,还须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原始档案证明,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填写,报县(市、分)局、市局审批。程序之繁琐,原始凭据查证之艰难,一般都让人望而却步。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要当事人亲自去申请(不能委托亲属),同时原始材料由申请方提供,无疑会更加难如登天。幸而,不仅是老人的亲属代为申请,在涉及到关键原始材料的取证时,户籍管理人员亲自走访居民、查阅宗谱,省去了老人及家属大部分麻烦——这样的处事行为,比较符合“谁犯错、谁负责”的思路,应该推而广之。 更正出生日期的需求,在真正的“为己正名”之外,更多的与自身利益休戚相关,尤其是退休年龄、老年津贴这样的情境中。即便是程序繁杂、材料琐碎,人们也可能会甘愿尝试一下——说不定也有户籍部门主动查证原始凭据的幸运个例呢。但其实,人们这种尝试的意愿,真正说明了实质性问题: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自身无法有老有所养的确定性。 因为自身赡养百岁老人,“家庭模式”已负担沉重;再者,既然有国家津贴补助,那么不去享受也太过浪费。这显示出老人在家庭、社会中的困境:一方面,家庭赡养已经捉襟见肘;而另一方面,社会赡养模式滞后,跟不上“老龄化”速度。 老有所养,是老龄化社会的必然议题。几百块钱的津贴,也并非什么大数目,然而对于真正有需要的人来讲,它就有雪中送炭的效用。我们关心他人的问题,是因为远方的人和我们有关,这正是我们的普遍焦虑和关切:汹涌而来的老龄化,不仅给年轻人、给家庭造成严重负担,也提醒着整个社会都需要做好缓冲的准备。 (作者为研究生) “更正出生日期”背后的真正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