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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小区物业要认清自己的“角色”
2014-06-11

    ■程绍德

    拿到新房钥匙开始装修原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没想到却碰到了“霸王搬运”,小区物业强卖装修材料,搬运队垄断搬运业务,业主苦不堪言。(6月10日《乐清日报》)

    自打有物业公司那天起,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战争”就一直没有停息过。物业和业主,前者是受雇于后者,为后者提供保洁、保安、绿化、房屋维修等项服务的;后者是雇主,是花钱享受上述服务的。二者本该是利益共同体,理应和睦相处,互利互惠,然而在很多小区里,物业和业主却似乎成了一对冤家,时常为了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情搞得天翻地覆。

    造成这种现象,应该说双方都有责任。从物业的角度说,主要是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物业一般是由建设单位聘请的,所以他们总认为自己是一个管理部门而不是服务部门,是替建设单位或开发商管理小区的,而不是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物业公司没有站在服务的角度服务好业主,而是凌驾于业主之上来管理业主。物业公司以管理部门身份自居,本来就令业主很反感,而其在行使职能过程中的一些霸道做法,则更是让业主大为不满。这也难怪,业主花钱请物业来,是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不是和自己争权夺利的,更不是给自己找气受的。

    物业能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当好业主们的“管家”,关系着业主的幸福感,也关系到自己的“饭碗”。眼下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多因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和物业的“霸王规定”而起,物业应该尽可能地加以改进,避免被炒鱿鱼才对。就拿报道中的物业公司来说吧,自己高价向业主强卖装修材料不说,还与搬运队达成协议,垄断小区搬运,从中收取好处费。如此损害业主利益的霸道做法,怎能令业主满意?双方又如何愉快地长期合作下去?这样的物业公司,如果还不能认清自己的“角色”,相信被业主炒鱿鱼那也是迟早的事。

    (作者为时评人)

    小区物业要认清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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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时评 00004 小区物业要认清自己的“角色” 2014-6-1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