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躲猫猫”为哪般 ■徐剑锋 日前,李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1116222称,城市中心大道和柳江路交叉口,有一个大型的广告牌挡住了红绿灯,给开车的人带来了很多不便,有关部门能不能管管?(5月12日《乐清日报》) 红绿灯被广告牌遮挡,如此“躲猫猫”不仅会让司机掉进执法“陷阱”,还暗藏有交通安全隐患,切不可等闲视之。 红绿灯形同虚设,相关职能部门之所以会视而不见,无疑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工作深入性不够。交通信号灯一设了之,面对广告牌遮挡要么不注意,要么毫不在意,没有充分考虑到其“高个”带来的“危害”,结果顾了“这头”却忘了“那头”,说到底还不是作风不实、工作不细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工作协作性不强。设置红绿灯是交警部门的事,管理广告牌则由城管部门负责,由于“各打各的鼓、各敲各的锣”没有一体化协作,出现广告牌遮挡红绿灯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让深藏闺中的信号灯“重见天日”,要么给广告牌“降高度”,要么腾个地方,这既费不了多少工夫,也花不了多少资金,但为何职能部门姗姗来迟?说白了是根本没将之当作一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难道非得媒体曝光、摊上“大事”才会认真作为? 让信号灯不再“躲猫猫”很容易,但要彻底清除人性化管理、民本化服务中的种种障碍,却并非易事。当务之急,职能部门应认真对照正确的群众观“洗洗脑”、“醒醒神”。笔者认为,只有始终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举过头顶,以“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唯一的判断取舍标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并从细微处入手、小事情做起,才能让城市运行得更好、群众生活得更便利。 (作者为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