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南塘镇江宅村关于拆迁户安置房分配活动公告
根据乐清市南塘镇江宅村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江宅村决定组织跨海大桥拆迁户安置地分配活动,现将分配活动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安置房分配活动的主体及相关要求:
1.参加安置分配活动的拆迁户:吴应义、陈岳媚、高贵宝、林长龙、林春荣、高维东、谢仙春、谢作尧、谢迁迪、谢作富、谢炳吕,共计11户。
2.被拆迁人在本次安置活动期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参加,但应办理委托手续,由其委托代理人参与安置活动,委托书格式可到乐清市南塘镇江宅村村楼领取。
3.参与分配人(包括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分配活动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请检查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或有否遗失,如出现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务必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4.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无法参加分配等不利后果的,其责任由被拆迁人及其权利承受人承担。
5.本次分配活动实行以签订拆迁协议为准,一户一抽。
二、分配活动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抽签时间:2020年11月26日早上9:00至2020年11月26日12:00。
四、分配活动地点:
乐清市南塘镇江宅村村办公楼。
五、参与分配人须在分配活动举行日上午7:30~8:30进场,并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顺序号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六、本次分配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选房顺序号:在主持人叫到参与分配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内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
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
第二步,产生选位号: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在抽签主持人叫到参与安置人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安置人在抽签箱内抽取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序号即为自行选位的先后顺序。
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选位号,参与安置人当场签署并由组织方发给《选位号确认单》。
抽签过程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现场监督。
七、本公告内容由乐清市南塘镇江宅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乐清市南塘镇江宅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