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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城事

“内部优惠”藏陷阱

“导购”卷走货款70余万终落法网

  “内部优惠”藏陷阱

  “导购”卷走货款70余万终落法网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程遥

  通讯员 岳思轩

  谁能想到,曾经穿工服、开收据,热情向顾客推销有内部折扣的低价电器的电器卖场导购,竟是骗子。这“内部优惠”的背后,却是精心设计的陷阱……近日,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后,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蔡姐因房子装修,加了某电器卖场导购员黄某的微信。过了近一年,黄某突然主动联系蔡姐,“姐,5月有内部折扣,我能帮您超低价拿货哦!”蔡姐有些心动,便与黄某约定在门店见面。确认了家电的品牌型号、价格后,想着黄某是自己认识的“熟人”,又有实体店做背书,蔡姐爽快地通过微信扫码向黄某个人账户支付了2万多元作为定金,随后便拿着收据回家了。

  过了一周,蔡姐又收到黄某发来的微信:“姐,618活动折扣力度超大,您订单在4万元以上,如果现在全款支付的话,总价还能再减2000元!”

  面对这么大的折扣,蔡姐禁不住诱惑,又去门店将剩下的近2万元尾款支付给黄某,并拿到其开具的全款收据。

  然而,自此之后,蔡姐购买的家电迟迟未到,黄某也一直联系不上。正想去门店要个说法,她却得知黄某已被刑拘,这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上当受骗的顾客远不止蔡姐一个。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黄某利用导购员身份,多次通过微信向顾客宣传自己有“内部渠道”,诱导顾客直接通过向其微信、支付宝个人账户支付货款来下单。

  收取货款后,黄某并未将钱款上交公司,仅将小部分货款用于订购货物并向顾客发货,借此维持骗局,剩余大部分货款竟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

  担心事情暴露,黄某于2024年2月从公司离职,却仍以导购身份联系客户,收取货款后消失。

  2024年5月,黄某入职新公司后故技重施,以虚构优惠的方式收取多名顾客的货款并据为己有。截至2024年7月,黄某侵占货款已达70多万元。

  2024年10月,该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害商家和消费者的损失均未得到补偿。

  为此,检察官深挖资金去向,查清黄某将所骗资金大量偿还高利贷,通过梳理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记录等客观性证据抽丝剥茧,发现黄某一年内累计偿还高利贷达100余万元。检察官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对放贷人员进行调查。通过谈话取证,最终依法追回违法资金30余万元。目前相关资金已经发还被害单位、消费者。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企业管理漏洞,乐清市检察院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派驻导购员的管理,完善交易流程监管。

  2025年1月23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黄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经办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务必向官方账户支付,切勿轻信“私下交易可享优惠”等说辞。若发现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商家以“特殊渠道”“内部优惠”为噱头诱导交易,请多方核实信息,避免落入诈骗陷阱。商家也应加强员工管理,规范交易流程,防范类似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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