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仅一家
妇幼入选国家级试点单位
乐清仅一家
妇幼入选国家级试点单位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郑露露 通讯员 陈璟天)日前,在杭州举办的西湖儿科呼吸学术会议上,乐清市妇幼保健院经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审核通过,成功入选《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应用全国首批试点单位,在现场接受授牌。在全国314家试点单位中,浙江省有26家医疗单位获此殊荣,其中温州市3家,乐清市仅乐清市妇幼保健院1家。
一直以来,哮喘都是儿童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严重影响着孩子们的生活质量和生长发育。乐清市妇幼保健院高度重视儿童哮喘的防治工作,投入大量资源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组建了一支专业素质过硬、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团队成员不断学习先进的哮喘诊治理念和方法,为患儿提供精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此次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是对医院儿童哮喘防治工作的高度认可。该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诊断流程、治疗方案和管理模式。加强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医院在儿童哮喘防治领域的影响力。同时,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哮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普及哮喘的预防和控制知识,让更多的孩子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