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乐清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精神,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方挖掘增收因素,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增收难度上升与刚性支出增长矛盾依然较大;财政专项资金有待整合规范、绩效有待提升;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财政支出压力增大;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新时代新发展理念,预算安排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关于乐清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 三、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以改革和创新为主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加快推进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发挥对振兴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的引导作用。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绿色发展财力奖补政策,发挥对民生改善的保障作用。 (二)提高生财、聚财能力,大力增加我市可用财力。增强政府主动服务意识,助推企业股权融资,争取更多的乐清人通过资本市场对乐清的税收作出贡献。研究对策,防止企业外迁、资金外流、税源流失。加强依法组织收入,完善税收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着力解决国有资产的闲置、低效问题,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和财政存量资金,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预算法定意识,切实增强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乐清市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调整预算。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尽快实现人大在线财政预算监督,实施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充分运用审计结果,认真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依法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财政资金绩效,着力提高财政运行管理水平。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规范融资平台,拓宽经营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我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监管,切实管控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推进专项资金的实质性整合,切实提高资金绩效。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规范各项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高财政运行管理水平。 关于乐清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8年1月21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