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乐清市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向乐清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6年12月8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乐清市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