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水深村二期工程指标拥有人,经我们多次登报和书面催告,要求你们在2015年8月30日前交纳工程建设款并签订购房合同,但你们经过我们上述正当催告后拒不交纳建房工程款额签订购房合同,现明确通知你们,于2015年11月3日将你们名下的指标向房管机关申请登记在乐清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特此通知。
名单如下:郑晓敏、王建权、王奕棋、郑林、周文溢、叶修光、叶修光、王晓峰、徐文杰、闻晗。
城南片城中村改造专项办公室
水深村经济合作社整体改造指挥部
乐清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