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国投公司将发行不超10亿公司债 本报讯(记者 吴赉仪 通讯员 徐微君 南建海)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近日,乐清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核准批复。 “此次发行公司债,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市发改局工作人员介绍,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乐清市北白象镇限价房建设工程、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旧城区B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工程、乐清湾港区双屿路(东杏路-虹蒲大道)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仰天路建设工程等5个项目的建设。 据了解,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债券附加提前还本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进行兑付。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