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要体现以人为本 ■雨盈 9月26日下午,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虹桥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相关领域专家代表等对虹桥区域水价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讨论。当天,未敲定最终方案。(9月29日《乐清日报》) 水是生命之源。目前很多地方一方面水资源很紧张,另一方面宝贵的水资源并没有用在刀刃上或发挥最大化的效应,节水工作任重而道远。现在很多地方都拟推出阶梯水价,并表示目的是为了引导居民做好节水工作,而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说得确实很动听,创收不是目的,节水才是硬道理。可会不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阶梯水价成“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这不禁让人想起当初有关方面推出阶梯电价时的表态,目的是为了引导居民节约用电,而不是为了多收电费,可谓如出一辙。可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不少百姓都感到虽说自家也在省着用电,并没有大手大脚的情况,可电费和同期相比,还是有了明显增加,尤其在盛夏时节,电费想不“超标”是个高难度活。而由于很多地方实行的是按月划阶梯,居民平时省下的电量“过期作废”,不能用来弥补高峰月份的不足。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这样的阶梯电价政策起不到多大的节电作用,反倒可能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因此实行阶梯水价要真正让百姓接受,起到利国利民的效果,那么就必须把不以创收为目的落到实处。如第一级水量要确保能满足普通家庭的基本需求,不能定得太低,制定后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而用水同样也有高峰季节,如盛夏时节,人们天天要冲凉,用水量比其他季节会大增,倘若标准一成不变,很多家庭在夏季再怎么节省也可能会超标。有关方面应考虑或是实行浮动标准,或是按年划阶梯,只要居民年用水总量不超标,水价就不上浮。这样百姓在低峰月份省下的水量不会省了白省,而是节约归己,能用来拉平高峰月份的高用水量。这不仅更加合理,也显得很有人情味。 对于那些用水“超标”家庭,超出部分将大幅上调,用这样的“惩罚举措”来促进这些家庭做好节水工作,这固然重要。可一项政策,如果只有罚就显得不够公平,效果也会有限,因此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我们身边也确有一些家庭把节水工作做到了极致,对于这样的模范节水家庭,就应奖励。有关方面可以考虑用某种形式将“多收”的用水“超标”家庭的水费奖励给那些节水家庭,或是年底直补,或是用水低于一定量,水费进一步优惠。这样“双向激励”,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才更加公平,也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作者为时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