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观察 S hiping 乐见社会力量参与治水的实践 ■王庆峰 周太康,乐清市花村清寓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芙蓉镇海口村人。对于黄金溪,他有种别样的情愫,两年来,他的企业出资亿元用于黄金溪整治,不仅治水有效,也因此为企业带来了项目商业附加值。“黄金溪的治理已成为治水的一个示范。”市委书记林晓峰说,治水不能单纯依靠政府,也要走出一条市场化治水的路子。(8月23日《乐清日报》) 在“社会力量治水”的谱系下,意味着发动市场的力量、企业家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治理水环境。各方力量的交叉和面向,最终指向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公共生活的边边角角,总有行政力量鞭长莫及的地方,因而整合资源、有效引导的服务型角色,即是恰当的角色定位。而实践证明,所谓“自生自发的市场秩序”,确是对行政能量的良好补充。 黄金溪的治理,便是社会力量参与治水的有益尝试之一。这种尝试,更多是在“市场交换”这一维度下进行的,企业家出钱治水,也因此得到回报,这是交换、是投资。然而,它既不伤及公平道义原则,同时还带来强大的正外部性:于当地政府而言,可以说是不费一枪一弹,实现了水域治理;于当地居民而言,就业机会和环境福利的通吃成为可能;就开发商而言,更是着眼长远的投资收益。 以企业家力量治水,黄金溪治理是最具有典型性的一例。而民间力量共同治水,其参与主体不止囿于企业家,事实上,此前乐清在仙溪镇的“五水共治”尝试中,就已经做出了更多样化的尝试——当地不止吸引民资参与溪流保护,还成立了仙溪溪流协会,共有会员200余人;此外,当地还开展丰富多样的环保活动,以增强实效。这个一体化的过程,就是考虑到如何由点到面地凝聚起民间力量。 社会化力量参与治水,首先是包含着这样一种治理概念,既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力量在内的,还能充分调动公众环保参与的活动。理解参与主体的范畴,是因为这是治水实践的首要前提;理解概念,也便于更好地理解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考虑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单纯地喊口号、做宣传并非最佳方式。 虽然说,引入社会力量治水,只是一个行为上的改动,然而它极其考验执政者的智慧和勇气。只有真正以服务型角色嵌入,才能充分调动起民间力量,让它自主地去发挥出最大的能量;也只有在理念上真正认同,才会更好地拿捏行政的边界和尺度,最终使利益指向公众;也只有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会有更多治水成功的可能性。 市场和行政的边界如何分开,是很多学科仍在讨论的问题,在非治水的领域,这个道理也是一以贯之的。但是,“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如同黄金溪治理这样的共赢结果,本身就是在实践中探索,找到最适合本地情况的发展方式。这与大包大揽的行政模式,确实有着鲜明直观的改变。 我们乐见社会力量参与治水的实践,是因为在这个实践中,我们不仅有一种共赢的可能性,而且也最乐见于行政边界的退让中,隐含着一种进步的社会管理模式。 (作者为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