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露露)“早上到车站送孩子回老家,把电瓶车停在车站门口,大约一小时后出来就被收了2元。”8月19日上午,于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1116222称,他9时多到乐成客运站,由于车还没来,他陪孩子车站候车室呆了一个小时,送完孩子后他骑电瓶车回家,这时突然有人上来收费2元,称这是车站的停车费。“如果要收费,为什么不在停车前就说清楚,而是事后才说,这有些不合理,而且这项收费是否正规?”于先生提出疑问。 昨日记者从乐清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了解到,车站门口停靠的电瓶车、自行车经常发生失窃现象,车站为安全管理,请专人在门口看管。“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进车站买票送客,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小时,车站是不收费的,如果停靠时间长,那么是需要收费的。”工作人员介绍,停靠一整天的费用为2-3元,停靠过夜的收费为5元。这些停靠车辆有专人看管,防止失窃。“读者所反映的为什么事后才上来收费,可能是工作人员在观察停靠的时间,超过免费时间,才上前收费,希望市民能够理解。”工作人员说。 车站门口停电瓶车收费 市民质疑是否正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