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处罚违规社区矫正人员 今年已提请收监执行17例 本报讯(记者 郑瀚 通讯员 曹攀伟)姚某在假释期间脱离监管,法院裁定其撤销假释,因裁定书下达后其无法联系,遂予以抓捕。昨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将姚某押送到金华监狱收监。 姚某是虹桥人。2011年1月10日,他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3年12月11日,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12日止。在他假释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13年12月26日,姚某到市司法局虹桥司法所报到接受矫正,今年4月12日参加完社区矫正集中点验后,从4月15日开始,他的定位手机和常用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4月23日12时51分,姚某才打电话给司法所工作人员称其人在广州,但没说具体地址以及到广州做什么。工作人员要求姚某立即返回乐清,并来虹桥司法所报到,但他却一直没来报到,手机也关机了。 此后,工作人员走访了姚某家,并联系其父亲,查找他的下落,依然没发现他的行踪。经多次查找无果,今年6月市司法局依法提请撤销姚某假释,予以收监执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核,于8月7日裁定姚某撤销假释,执行原判剩余刑期。但法院裁定书下达后,姚某仍无法联系,于是市司法局通知市公安局予以追捕。经排查与追捕,8月10日晚11时许,姚某被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抓捕,昨日市司法局安排工作人员将其押送到金华监狱收监执行。 “姚某的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介绍,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对于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依法落实处罚措施。今年年初以来,市司法局已共向人民法院或监狱管理局提请收监执行17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