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7月27日,一位网友在虹桥移动营业厅以“充话费送手机”方式,购买一部某品牌的4G手机,支付费用990元,该网友又花费100元购买了移动4G新卡一张,共计1090元。但当该网友索要1090元发票时,营业员以该业务为“充话费送手机”为由,拒绝提供发票,仅开具一张990元的收据以及100 元手机卡的销售发票。(8月8日《乐清日报》) 我国《消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也就是说,顾客在商店购物、饭店吃饭等消费后,经营者有提供发票的责任。按理讲,即便消费者不开口要发票,商家也得老老实实递上。可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若不开口索要发票,很少有商家会主动提供,即便顾客开口索要,想把发票拿到手也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事情。 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发票要不到手的烦心事。开发票也有种种“潜规则”,商家会摆出五花八门的理由进行敷衍和推诿,或是称发票用完了,开不了;或是称老板不在,下次再来开;或是给开发票定下“起步价”,金额太低了不开;或是称打折商品、团购商品等参加优惠活动的商品不开发票;或是用小礼物来利诱消费者不要发票;更有甚者,公然宣称没有发票。其实商家往往不缺发票,而是在打自己的小算盘,如逃避责任、降低经营成本、工作更省事乃至偷逃税款等。 商家开发票不爽快,不仅让消费者很受伤,也会损害国家的利益。对此,职能部门仅仅提醒消费者索要发票是远远不够的,而要拿出强有力的监管举措。如首先加强宣传,让商家明白拒开发票不是小事,而是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不仅要明察,更要暗访。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尽管以往有关方面也一直在提醒消费者碰到不开发票的情况要举报,可消费者若是举报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为张发票忙乎半天,即便拿到手了也可能得不偿失,消费者积极性不高,一般就自认倒霉了。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难以受到查处,自然是蔚然成风了。 因此职能部门不妨搞个有奖举报,消费者若是举报商家不开发票情况属实,给予各种形式的重奖,如责令商家对该笔商品或服务免单等,另外还有奖励。而对拒开发票的商家要在法规容许的的范围内给予重罚,倘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还要进一步追究其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这样一来,看哪个商家还敢不开发票。恐怕顾客一结账,商家就会满脸堆笑地送上发票了。 (作者为媒体人) 巷议 S hiping 不开发票 免单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