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5年 查处职务犯罪案79件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元 本报讯(记者 张全)自2010年以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9件9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0件74人,渎职侵权案件19件2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元。其中由群众提供举报线索立案查处的达三分之一。这是记者8月9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调研座谈会上得到的消息。 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共查处因贪污贿赂、渎职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县处级1人,贪污贿赂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10件10人、100万元以上的3件3人。市人民检察院先后集中查处了温州虹丰集团、中心区管委会等贪污贿赂系列窝串大要案。在严肃查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对行贿犯罪追责力度,特别是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行贿数额巨大等行贿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立案查处17件23人。 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民利的生态环境监管、涉农惠农、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环保检察等工作,严肃查办生态环境监管、“三改一拆”背后,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 座谈会就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讨论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预防措施,建立和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在重点行业、领域与有关单位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