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议 S hiping ■莲城 6月11日1时左右,穆某从网吧出来准备回出租房途中,一名青年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停在他身边,问他要不要买摩托车。懂行情的穆某发现是一辆本田400型号摩托车,价值10000多元。穆某明知是赃车,还是以1500元的价格买下。当日13时许,穆某驾驶这辆赃车行驶到乌牛,不想在一个路口遇到车主人,车主人报案,目前,穆某已被行政拘留8天,并被处以500元罚款,赃车被追回。(6月16日《乐清日报》) 明明知道青年男子骑的摩托车不是正道来的,却因为贪图便宜,低价将其买回家,这个穆某也真是够糊涂的!好在,警方明察秋毫,按故意销赃对穆某进行了处理,而穆某如果被认定为盗窃,恐怕就不是行政拘留8天、并被处以500元罚款、赃车被追回这么简单了。 也许在一些人看来,自己一没偷二没抢,为省钱买辆赃车算不了什么。可是不知这些人想过没有,正是因为有他们的“鼎力支持”,偷车人才会疯狂偷车。试想,如果没有他们提供销赃市场,盗车贼即便偷来车子也难以换成钞票,还会有如此高的偷车“积极性”吗?所以,故意购买赃车,实际上就等于助纣为虐啊! 我们承认,那些买赃车的人都是一些平民百姓,甚至是一些低收入的弱势群体,他们买赃车不过是为了省几个小钱而已,并没有替犯罪分子销赃的主观意识。但是,还是要提醒他们,这样做同样是可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正义软弱、贪图小利就会助纣为虐。 (作者为时评人) 故意买赃车就是助纣为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