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薛金明(共有人陈茂燕等1人),房屋坐落在虹桥镇沙河路405弄186号,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120f16504(共有权证号为120008435),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虹桥管理所申请注销,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虹桥管理所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地址:虹桥镇粮食市场二楼 电话:62311934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