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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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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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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0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维护全镇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深入推进“五水共治” 及 “四边三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露天烧烤和大排档集中清理整治。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9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柳市镇建成区主次干道、城镇繁华街道、居民区内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确需经营烧烤和排档的,必须在固定的场所内取得相关证照后依法经营,不得占道经营,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持场地整洁,排除污染源,不得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相关措施

    1.由相关职能部门对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经营者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由该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改正,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2.对固定场所内无证无照从事烧烤和大排档等餐饮服务行为的,由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安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能依法予以查处,可以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3.拒绝、阻碍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柳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参与整治,共同为美丽柳市的建设作出贡献。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0日

    柳市镇关于开展露天烧烤和大排档集中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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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城事 00002 无标题 2014-6-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