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4〕10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6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①各出让地块具体有关参数详见乐清市住建局规划设计条件复函(乐住规建发〔2014〕503、504、505、506、507、508号);②各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③各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其他规费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④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凡符合出让地块产业类型(竞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符合产业类型(竞买条件)的证明由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9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9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9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7月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4年6月27日8时至2014年7月11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符合产业类型证明;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603208 62572421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6月7日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地块坐落 | 出让土地面积(m2) | 出让年限(年) | 土地 用途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产业 类型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依法取得土地后,连续三年年纳税总额(万元/亩)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15-08-021 | 乐清经济开发区 | 27416 | 50 | 工业 | ≤50 | ≤3.0且≥1.5 | ≥15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270 | ≥59 | 2553 | 511 | 2 | 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15-08-022 | 20237 | 50 | ≥50 | 1885 | 377 | 3 | 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15-08-023 | 19963 | 50 | ≥53 | 1859 | 372 | 4 | 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15-08-041 | 12940 | 50 | ≥53 | 1185 | 237 | 5 | 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15-08-043 | 13437 | 50 | ≥53 | 1230 | 246 | 6 | 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15-08-044 | 13360 | 50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40 | ≥65 | 1223 | 2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