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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8版:食品·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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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发现食品
安全问题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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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消费者发现食品
安全问题如何处置
中高考考生饮食安全温馨提示
2014-06-05

    消费者发现食品

    安全问题如何处置

    ■通讯员 李碗兴

    消费者在就餐时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将食品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餐馆负责人交涉。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餐馆协商妥善解决,同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如出现恶心、呕吐、发烧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消费者的民事赔偿可优先得到满足;另外,如购买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虽未受到损害仍可要求获得10倍赔偿;如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后果的,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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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食品·旅游 00008 消费者发现食品
安全问题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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