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小娄)日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国寿防癌险”,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首次发生并经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可获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 该险把针对成年男性、女性、未成年人的各两种发病率最高的癌症列为特定癌症,一经确诊,可再获得基本保险金额30%的保险金给付。 以30岁男性投保人为例,投保国寿康宁两全保险(2012 版)和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保险期至80岁,交20年,基本保额合计35万元,年交保费7775元,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投保人确诊初次患癌症,可一次性获得35万元,作为医保的补充金或收入补偿金,缓解突如其来的家庭财务危机,此后还可以继续享受防癌险保障。 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投保人确诊为患特定疾病,可额外获得防癌险组合保额的30%,75000元,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投保人确诊初次患轻症癌症,一次性获得康宁保额的20%加防癌险保额的30%共95000 元,合同继续有效。 癌症康复保险金:在治疗后,投保人还能获得癌症康复保险金,每年给付保额防癌险组合保额的20%,5万元,最多给付5次。 保费豁免权: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投保人确诊初次患癌症,则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满期保险金(60、70、80岁自由选择):保险期内,若无发生以上理赔事项,则被保险人80岁时,返还防癌险所交保费92500 元。 身故保险金:保险期内投保人身故,可一次性获得康宁保额100%为10万元以及防癌险所交保费的105%(18 岁前为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 中国人寿首推专业防癌疾病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