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工程建设范围内土地、浅海滩涂管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发〔2012〕5号)、《乐清市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办法》(乐政发〔2013〕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疏港公路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用地范围内永光村东山上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疏港公路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涉及的永光村东山龙珠塘东山上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具体迁移范围已在实地设置界线)。 二、迁移期限:迁移范围内的坟墓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到永光村村委会办公室办理迁移登记手续,在8月15日前完成坟墓迁移。逾期未办理登记或未迁移的坟墓作无主坟处理。 三、迁移补偿:按照《乐清市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办法》(乐政发〔2013〕16号)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 永光村杨先生13868786681 龙珠塘村杨先生13868786681 清江镇疏港公路政策处理办公室62250622 特此公告 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0日 关于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 工程第一标段用地范围内坟墓迁移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