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金益前,房屋坐落在城南街道县浦村,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010f44840,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屋登记中心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房屋登记中心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发。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房屋登记中心
电话:61882387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