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汤琴 通讯员 汤存本)5月17日下午,三轮车夫张某,为了不找乘客卢某2元车费,竟把卢某拉回原地,双方发生争执,到乐成派出所请求调解。 5月17日13时许,在乐成街道仓桥村,43岁的本地妇女卢某乘坐安徽籍47岁男子张某的残疾人三轮车到湖上岙。下车时,卢某递给张某10元车费,并参照平时打的价格要求张某找2元,张某说:“就10元车费,没有找了!”卢某某问:“你的残疾车难道比出租车还贵?”张某说:“残疾车就是比出租车贵,你如果不坐或坐不起,我把你拉回原地!”卢某听了赌气地说:“那你把我拉回原地。”张某立即掉头并且还真的把卢某拉回仓桥,并要求卢某再付10元车费,卢某一听也火了,要张某把原先她付的10元车费退回,并坐在车上不下来。 这下张某没办法了,只好把卢某拉到乐成派出所,要求民警调解。民警一看,说张某的残疾车无牌无照是黑车,交警队要没收的。这时张某急了,竟对卢某说:“车子如果被交警队没收,都是你害的,我要弄死你!” 在派出所调解室里,调解员问张某:“看你四肢健全,身体无残疾,你是残疾人吗?你的残疾车从哪里弄来?”张某答:“我不是残疾人,车是从私人那里买的。”调解员说:“非残疾人开无牌无照的残疾车,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你非法营运还高收费。”经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错误,向卢某道歉,并退还卢某10元车费。 因2元车费纠纷 三轮车夫把乘客拉回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