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遥 通讯员 黄思思)北白象镇某超市的工作人员何某丢失39000多元营业款后,竟挪用超市营业款13万余元购买彩票,想中大奖以奖金填补亏空。可惜的是,截至5月16日,何某不但没中大奖,还因挪用公款被警方刑事拘留。 何某今年24岁,是湖北人,是该超市店长助理并兼职出纳,每天需要将超市营业款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3月13日15时许,何某本想将前两日的营业款共计39000多元存入银行,但当天银行人太多,不想排队的他打算第二天一早再存。于是,何某带着营业款乘坐公交车从北白象镇前往乐成街道。 当天18时许,何某突然发现营业款不见了,他怀疑是被自己落在公交车上。 第二天,何某将营业款丢失的事告诉店长刘经理,刘经理要求何某尽快将丢失款补齐。何某想尽办法在一个星期内补了20000多元,剩下的部分他实在是无能为力。 为了补齐被自己弄丢的营业款,何某想到了一个“妙招”:买彩票中大奖。“我想买大量的体育彩票,如果中一笔大奖,就能用奖金填补营业款亏空。”何某说,由于他手头紧,就想“借用”超市的部分营业款。 此后,何某每日挪用不少于1000元的营业款用来购买体育彩票,最多一次挪用了8000元。“买了那么多彩票,最高也就中几百元。”何某说。 5月初,超市总公司工作人员发觉该超市5月1日到4日都没有营业款存到银行账户上,就开始调查。调查结果让人瞠目,何某竟在2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挪用13万余元。随后,该超市营运总监周女士马上报了案。警方经过调查后,将何某抓获。 “超市一般10天左右核对一次账目,而我会将对账时间拖延几天,可万万没想到,亏空越来越大,最后把自己给害了。”何某懊悔地说。目前,何某已被刑事拘留。 超市工作人员大意丢公款 挪13万余元买彩票 欲中大奖补亏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