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同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市印刷厂委托,对乐清市印刷厂南大街145、147号店面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乐资产权告字〔2014〕3号 二、租赁期限:叁年。本次拍卖标的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均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办法:租金分三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的三分之一。第一年租金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并交纳履约保证金每间伍万元。今后两年,于上年度租金到期日提前1个月付清下年度租金。《房屋租赁合同》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签订。 五、租赁期间,凡涉及与土地批准用途不符,经出租方同意后,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租赁权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5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获取。 七、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5日16时止(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6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报名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1)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须当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3)企业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4)事业单位须提交事业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拍卖会时间:2014年6月6日10时。 拍卖会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大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2 56891818-781(拍卖公司) 网址:http://www.yqztb.gov.cn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九、未尽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乐清市印刷厂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5日 序号 | 租赁标的 | 土地批准用途 | 间数 | 建筑面积(㎡) | 三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南大街145号 | 批发零售用地 | 1 | 42 | 42 | 8 | 2 | 南大街147号 | 1 | 42 | 42 | 8 | 备注:①以上标的面积为人工测量,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具体详见出租房屋平面示意图。②租赁标的有房产证和土地证。③竞买人缴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未竞得的竞买人可以继续参加另一标的竞拍,如竞得人要竞得两个标的,则必须缴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竞买保证金。④竞买人竞得租赁权后须另行向乐清市印刷厂缴纳每间伍万元履约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