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村集体土地违建厂房 10多年无人理会》续闻 违建厂房被责令20日前自行拆除 本报讯(记者 郑瀚)日前,虹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向104国道虹桥段钱家垟加油站后面的违建厂房的相关负责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他们5月20日之前自行组织人员腾空并拆除违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这片违建厂房所在的土地属于虹桥镇南阳北村。知情人称,10多年前几名村民分别以每亩地每年5000元的价格“承包”了这些土地,违建起厂房转租给企业,多年来却无人理会此事。直到去年底,其中4亩地根据出租协议到期后,村里多次与租地的人交涉却无法回收土地,村里人才关注起这件事(本报4月29日一版曾作报道)。 “我们发送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还在这些违建厂房显眼的位置标注了‘拆’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虹桥管理所副所长郑元贵说,根据通知书要求,如果这些违建物的负责人逾期没有自行腾空拆除,他们将组织人员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