拴住野泳的“野性”有多难 ■夏港 5月2日下午,在白石坭岙村务工的陕西小伙小徐趁着“五一”放假,与老乡一起到白石水库的马场游玩,看到白石水库有人游泳,小徐也下去游。哪知沉下去后他再没有上来。(5月5日《乐清日报》) 尽管“血淋淋”的溺亡事故一再发生,但这并不能阻挡人们到水库野泳嬉水的热情。需要反思的是:在水库野泳上,我们不是没有广而告之地“禁泳”,也不是没有动之以情地规劝,但为何仍会有如此多的人无知无畏、不顾安危地去野泳?说白了,还不是为了寻求纳凉避暑的一时“痛快”! 在这中间,不乏有部分人练就了娴熟的泳技,借此“秀”上一把、展示一番来追求所谓的“乐趣”,但更多的却是被挡在正规泳池外而迫不得已“下河”。追根溯源,一方面是我市游泳场馆数量不多,一到高峰时段不仅泳池人头攒动“挤不进”,而且是游不开、不够游;另一方面是价格不菲的泳资令人望“泳”兴叹。 生命有价,野泳无情。要让野泳不再有“野性”,关键是构建完善的“亲水体系”。当务之急,不妨结合提升一些水域的功能,辟出专门的空间,并“标配”相应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给民众创造一个“下水”亲近大自然的机会。事实上,只要把安全风险教育、应急管理措施贯穿始终,防微杜渐,警示在前,即便是野泳也不会成为危害民众生命安全的“高危项目”。 进一步来讲,把建设一批平民化的露天泳池摆上议事日程,这才是治本之策。一方面,可结合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建设等,通过政府主导、社会主力、市场主体的模式,加快建设一批收费低廉的游泳场馆,尤其是要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多建小区游泳池;另一方面,对现有游泳场馆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可通过政府财政补贴、体彩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途径降低“门槛”,从而让更多的民众走得进、留得住、游得尽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