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瀚)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单位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或在节日期间用公款赠送节礼等,造成极大浪费,助长了奢靡之风。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有关人员将严查此类行为,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或购买烟花爆竹等物品。 日前,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或购买烟花爆竹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学会、协会等,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也不得以市场宣传、客户联络等名义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上述物品。 另外,凡已安排公款购买、印制的要立即停止,已印制好的一律不得再邮寄、赠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各镇(街道)、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报销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和烟花爆竹等物品的费用,也不得向下属单位及任何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相关费用。”市纪委有关人士介绍,财政、审计部门将强化监管,对此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对用公款报销或转嫁、摊派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市纪委将严肃查处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例,给予通报批评并公开曝光。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有关人士说。 年关临近 市纪委严禁公款寄送贺年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