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公示 柳市镇大兴西路493-511号附近的相关单位和住户: 乐清市雍唐花园宾馆有限公司在柳市镇大兴西路493-511号开设宾馆、餐饮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产生一定的噪声、油烟污染影响,该业主承诺采用相应的环保措施,保证噪声、油烟达标排放。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柳市镇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居住地的有关证件(如产权证、身份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7-61776709 62721106 传 真:0577-61776709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