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始,孩子们这几天没准在为了买新书包新文具而忙碌吧!在大家喜迎新学期的同时,我们更不能忽视了对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我们携手保护这些可爱的孩子们,让他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案件回放:2010年7月15日,田某驾驶浙C7617G轻型普通货车,从北白象镇往虹桥镇方向行驶,18时40分许,途经柳市镇林宅村华泰路173号门前路段时,碰撞并碾压从道路右侧往左侧横穿的周某(8岁),造成周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周某未确保安全在车辆临近时横过道路,以致肇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横穿马路时,先向左看后向右看 很多涉及青少年的交通事故是孩子们过马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惨剧。因此,同学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有些孩子们喜欢一边走路一边看书,或者三五成群地并排行走,这都是很危险的。走路时,我们注意力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要乱穿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有的同学认为乱穿马路没啥关系,反正司机叔叔会刹车的。其实不然,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所以,乱穿马路是十分危险的,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穿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另外,有些同学总是喜欢在汽车前车后的位置急穿马路,这也是非常危险的。驾驶员眼睛看不到或容易忽视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车后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极易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前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向左看,后向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这样才比较安全。 有些同学是乘坐公共汽车上下学的,在等候公交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上车,不挤不抢。上车后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来后,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郑益和 叶悠然 陈华丰) 交警护助小学生过马路。陈钊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