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使乐清市在2010年底前实现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本报将从今天开始,增设“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系列报道”栏目,陆续报道我市有关创建系列工作,让更多的读者朋友更全面地了解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民如果有好的意见建议可发送至邮箱1050520595·qq.com,相关责任单位也可把进展情况发送至该邮箱 。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环保部组织开展的城市环保综合创建活动,于1997年启动。2004年,我市启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并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六城”联创工作一并提上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但由于同考核内容存在差距,一直未果。2007年,浙江省正式启动浙江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至今,全省已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7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4个,我市亦是温州地区首个开展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的县市级城市。 3月19日,我市召开生态市建设暨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4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乐清市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并将任务分解至各相关单位部门,创模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探索发展低碳经济新途径,努力把乐清建设成为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把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与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省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省旅游经济强市相结合,实行统一部署,各有侧重,全面提高;坚持城市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并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创模”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总体目标。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和考核验收要求,针对我市“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动员全社会力量,攻坚克难,稳步完成“创模”各项任务,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力争今年通过省环保模范城市现场考核验收。 四、实施步骤。根据“创模”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部署发动阶段(2010年1月至4月),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5月至8月),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9月至12月)。 (陈烁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