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对所属店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乐成镇南大街234号一间店面,建筑面积16.64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均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租金支付办法:第一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开始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10%,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承租者如果违约,按日收取滞纳金3%。。 五、竞租方式: (1)实行暗标方式竞租; (2)招租价设有最低保留价60000元; (3)竞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4)在出同等最高价的情况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租须知: (1)竞租者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0元,中标人保证金转为租金;未中标者,不计息退还保证金; (2)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交纳各种税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经营活动; (3) 中标人未经同意不得转租他人或改变标的物原状。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9日至2010年8月20日下午4时前截止报名;报名地点:乐成镇南大街232号乐清市二轻工业联社三楼。 报名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及保证金交纳凭证。 八、竞租时间、地点: 竞标时间为2010年8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乐清市二轻工业联社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27812453 27812482 开户单位:乐清市二轻工业联社 开户行:市工商银行乐成支行 账 号:1203282109049502884 乐清市二轻工业联社 2010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