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科 科室负责人:郑森林 (一)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环保法制(治)建设工作;审核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批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政策调研,组织审理环境违法案件,并组织督查和复查工作,制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负责行政处罚引起的复议和诉讼等有关工作;负责违法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工作;处理其他科室移交的有关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负责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管理,规范全局行政处罚的常用文书格式和司法文书;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归档、统计及报表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廉政承诺 1.强化基础教育,认真抓好“三律”(自律、纪律、法律)教育。 2.强化公平正义执法,力争达到“权限法定化、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文书标准化、自由裁量具体化”执法目标; 3.强化完善各项执法制度,构建有效的长效监督机制; 4.强化案件办理制度,坚决做到案件审核要认真严格、执法标准要严格统一、运用法律要准确恰当、执法程序要严肃到位。 监督电话:62576961(市环保局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