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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市全面清理
在编不在岗
机关工作人员
领导违规批假将被追究责任
2010-08-11

  本报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编不在岗机关工作人员清理工作。

  据了解,此次清理对象为市机关部门(含下属单位,下同)和乡镇机关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即全市机关单位因各种原因,不在岗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包括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下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化管理单位另行规定)。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借用的人员及借用到其他单位但实际不在岗人员也在清理之列。

  据介绍,根据在编不在岗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将分别采取限期返回工作岗位、本人提出辞职、组织予以辞退、办理提前退休、办理病退手续和解除聘用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

  各乡镇、各单位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须在今年9月30日前返回工作岗位,到期未返回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论处,超过规定时限且未提出辞职申请的,予以辞退。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此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市人事局8月9日联合出台的《关于重申加强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通知》规定,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规定的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签到、上班时间外出办事报告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严肃考勤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月定期公布考勤统计结果,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建巡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抽)查,对违规批假、越权批假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记者 徐琴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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