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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侯人玮)日前,乐清市运输集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两名客运司机陈天明和张家石,先后经过乐清三中公交站牌时,发现一辆轿车起火,挺身而出,3分钟内成功灭火。面对记者采访,两人都表示:“就是本能反应,这都应该做的。”11月20日16时许,陈天明和张家石刚送完一批乘客到乐清站,驾车返程,行驶至乐清三中公交站牌时,远远就望见,一辆黑色轿车车头已经着火,浓烟滚滚,边上有两三个人正在扑救。
陈天明见此情景,马上靠边停车,迅速转身拿起座位边上的灭火器,打开车门,奔向着火车辆。当时,司机张家石见状也立即停车,紧随其后。两人一人一个灭火器,帮助灭火。
现场,有人用衣服来灭火,但车头的火烧得正旺,右大灯已经被烧完了,随时都有爆燃的潜在危险。陈天明和张家石跑近后,二话没说,前后熟练地打开灭火器,拿住喷管按下压把,举起灭火器,对着车头的火苗一通猛喷。
经两人齐心协力救援,不到三分钟,火被彻底扑灭。事后,两名驾驶员就悄悄离开,回到车上继续驾驶回公司。
“当时真的没有想太多,看到了就想上去帮一把。”从事客运工作20多年来,司机陈天明以前从没有路遇汽车起火的情况,却能够在第一时间冲上前去救火。这都得益于公司每年多次开展的安全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学习。“11月是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大家刚培训过消防安全知识,正好用上了。”他说。
“这都应该做的!换了其他人,车上有灭火器,肯定也会帮忙。”张家石表示,往后在路上遇到突发情况,还是会毫不犹豫冲上去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