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北线二期柳市镇南陈岙2号安置地块 拆迁安置房分配前期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08日  
  经各方共同努力,温州绕城高速北线二期柳市镇南陈岙2号安置地块拆迁安置房(沪东嘉园)已具备分配条件,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组织方)拟于近期组织以抽签方式分配安置房。为确保分房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充分保障安置户的合法权益,现就安置房分配前期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安置房分配活动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要求:

  1.参加安置房分配活动的人(以下简称参与分配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拆迁安置协议书中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应推选一人作为参与分配人。被拆迁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须由其监护人代表,其监护人应于2023年8月15日前办理监护权法律手续。

  2.被拆迁人已经亡故的,其继承人应于2023年8月15日前推选一人参与分配,如在此日期前已由公证书或法院确定了拆迁安置房继承人的,应由该继承人(多位继承人推选一人)参与分房活动。

  3.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参加分房活动的,应于2023年8月15日前办理委托手续,由其委托代理人参与分房活动,委托书格式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4.参与分配人(包括被拆迁人、监护人、继承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分配活动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请检查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或有否遗失,如出现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务必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5.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被拆迁人、监护人、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参加分配等不利后果的,其责任由被拆迁人及其权利承受人承担。

  6.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审定,但参与分配人不是抽签分配安置房的当然权利人,安置房的权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了相关手续后由登记部门确定。

  7.报名须经组织方审核,并足额缴纳建房筹资款:   

  (1)拆迁户、无房户全额交足应缴建房筹资款参加摸文(金额明细见一户一表),建房筹资款按项目总建筑面积均价2800元/平方米预收。

  (2)应安置分配多套房的拆迁户、无房户,若未全额交足建房筹资款,可以先按交足的其中一套或几套户型参加本次抽签分配。

  被拆迁人应于2023年8月15日前足额缴纳应付建房筹资款,缴款后方可领取参与分配卡。逾期未足额缴纳建房筹资款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分配,自愿接受组织方的安置安排。

  二、分配活动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址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1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2.报名地址:柳市镇南陈岙临时安置房办公室

  四、对本通知内容如有不清楚的,请到报名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7-626562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