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树新风 2023年04月04日  

大港山私坟公园式改造。民政局供图

市民在大港山上锻炼。赵宇统 摄

  去年以来,乐清市持续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巩固丧葬礼俗整治成效,牢牢守住私坟“禁新”底线,扎实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动建设节约简办的移风易俗体系,逐步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的殡葬新风尚。

  两改并进,办好群众身后事

  自2017年向千年陋习全面宣战以来,乐清市运用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方式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以殡改与葬改“两改”并进,解决好群众“身后事”。

  两改工作是一场变革,这就决定了殡改工作的艰巨性和持久性。在去年疫情政策调整后,我市少数市民误以为丧事不管了,全部放开了,以致于今年年初丧葬陋习出现回潮的趋势。为此,我市迅速召开专题部署会,组建督查组,联合各级力量,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和规范殡葬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顺利度过政策调整期,巩固了我市丧葬礼俗整治成果。

  如今,市民操办丧事依然要遵守“五个不超”“五个禁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要带头执行“五个规定”。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事实上,我们只是回到疫情之前的政策,如丧事殡期不超过3天,出殡鼓乐队不可沿路吹奏,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不得超过规定数量等,希望市民自觉遵守丧葬礼俗规定,做文明新风的实践者。”

  通过几年的努力,乐清全市的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群众办丧费用大幅降低,丧事管理也更加方便,丧事简办、文明办丧成为新风尚。

  殡葬改革贵在久久为功,今年我市将继续在深化殡葬改革上发力,聚焦巩固丧葬礼俗整治成效、“迎亚运”青山白化治理、深化私坟禁新、推进节地生态葬法改革等工作,持续倡导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同步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殡葬服务需求,更好解决群众身后事,推动实现“逝有所安”。

  惠民殡葬,实现全流程免费

  丧属休息厅服务费免除,3天以内普通守灵室租用费和集中守灵独立水晶冷冻棺租赁费免除,殡仪馆守灵厅1对花圈和守灵厅1对挽联的租赁费免除,300元以下骨灰盒购置费以及遗体清洗整理、穿戴更衣、防腐消毒费等免除……

  去年年初,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在“葬”的方面的难题和经济负担,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乐清市实际,出台《进一步完善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在原有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增加了11个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实现殡葬全流程免费。对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进行奖补,如海葬的每例补助8000元,实行树葬、草坪葬(不保留骨灰)每例补助3000元,对建设骨灰楼(堂、塔、墙)的村(社)补助30到75万元,对未通机耕路的每例补助500元。

  据介绍,自去年2月19日意见实施以来,乐清市各项殡葬惠民政策全年惠及8297人,减免费用824万余元。

  此外,我市还完善了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优化升级“阳光殡葬”系统,以数字化提升殡葬便民水平。

  打造样板,墓地亦能绿和美

  走进北白象镇大港山,冬麦草带着春日的芬芳,山间新栽的树木,高高低低、错落有致,这里是周边村社居民早起晨练、饭后散步的高频打卡地。而就在几年前,大港山的背面,还有密密麻麻分布在山腰处的900多座坟墓,一些建在山道两旁,一些整体暴露在绕城高速复线视线内,居民直呼“辣眼睛”。

  大港山又名垄山,面积约170亩,海拔80多米。这里南临温州绕城高速,东部为山东村,西面为大港村。2019年9月9月,在两山理论的指引下,乐清市投入800万元,启动大港山私坟公园式改造。北白象镇锚定“全拆除、全覆盖、绿植被、建公园”的目标,结合民政部门“去除坟圈、坟背覆土、保留墓碑、整体绿化、自然生态”措施,以整治墓区绿化为重点改造内容,下大力气将大港山按照生态公园定位进行整改。原先钢筋混凝土筑成的坟圈坟头,拆除后覆上泥土、铺设草坪,和周围的青山绿野融为一体。椅子坟原址立起统一样式的鹅卵石,清新雅致,那是改造后的墓碑。

  大港山的“墓地革命”播下绿和美,一步步成为用地集约、环境生态、殡葬文明的环境优化样板。如今大港山私坟公园式改造经验正在全省推广。

  除了创新私坟生态化改造路径,乐清在常规动作上也不遗余力:严守私坟禁新底线,去年共自查翻新私坟200余座;完成104国道、高速公路等两侧私坟治理;推进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谋划并推进政府投资骨灰堂建设,完成选址调研,确定殡仪馆东首、北白象、芙蓉3个拟建设点位;进一步加强公墓监管,强化批前、批中、批后指导、监管。

  乐清市坚定不移践行着两山理论,以转变观念为突破口,用系统观念、生态观念、创新观念等重塑治理路径,扎实推进青山白化治理,走出了一条还绿于山、还惠于民、还美于民的绿色发展之路。

  丧葬礼俗整治“三个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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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操办丧事遵守“五个不超”是指:

  1.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绝不超过5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

  2.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2对;

  3.出殡鼓乐队人数不超过13人;

  4.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5辆;

  5.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不变相搞流水席,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

  “五个禁止”是指:

  1.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

  2.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施放(悬挂)白气球、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使用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具以及其他丧葬陋习行为;

  3.禁止火化、出殡、回山沿路燃放烟花爆竹(除在家出殡时、骨灰入葬后各放500响以内爆竹一串外)、烧撒纸钱、播放哀乐、吹号奏乐,以及禁止在家守灵期间、祭扫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制造、销售用于丧事活动的花塔和超标准的花圈、花篮、花匾(其中花圈直径不得超过1米、花篮高度不得超过1.2米、花匾长和宽度不得超过1米)以及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5.禁止新建、翻新、修复私坟和骨灰装棺再葬。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在殡葬活动中,除执行“五个不超”“五个禁止”外,还要遵守“五个规定”,即:

  1.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机敛财;

  2.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或安排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参与办丧、送殡活动;

  3.出殡酒席置办总数不超过10桌(每桌限10人);

  4.除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外,不准参加丧事期间的平时用餐、出殡酒席和守夜活动,不参加违规办丧的吊唁活动;

  5.操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的丧事活动时,要严格执行操办丧事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