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厉打击工程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车运输行为,加大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保障道路运输安全。3月20日起,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工程车规范运输“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3月29日15时许,乐清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永嘉和乐清的交界处且违法超限运输较为集中的琯头村三岔路口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运输车辆车轮轻微变形,有超限嫌疑。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依照程序对该车辆进行身份查询、证件检查。
随后,执法人员引导该车辆到柳乐停车场进行过磅称重,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1.56吨。执法人员介绍,6轴车车货总重不能超49吨,此车超限率已达25.63%,已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将依法对车辆所有人进行处罚。
“还是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考虑超限超载带来的安全隐患,下次一定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涉事司机李师傅说。交通执法人员表示,因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公路路面破坏严重,大幅度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频频发生交通事故的事例举不胜数,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在工程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不少车辆存在着严重超限超载行为。为此,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严厉查处违法运输行为。此前,3月6日10时,项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载运沙子,从虹桥开往蒲岐,行经虹南线K7+700 处(蒲岐镇华一村路段)被交通执法人员查扣。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 67.71吨,超限36.71吨,超限率达118.42%,属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此,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后,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3395元。
3月22日3时,司机徐师傅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红砖从衢州市开往乐清市雁荡镇,行经104线K1831+100处(清江镇江南村路段)被交通执法人员查扣。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 81.48吨,超限32.48吨,超限率达66.29%,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后,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8400元行政处罚。同时向衢州江山市有关部门进行了信息抄告。
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工程运输车辆的运输特点和规律,以路面为“主战场”,采用固定设卡与流动执法相结合方式开展联合执法,组建全域范围机动队1支、片区联合执法7支,在市政干道、104国道、228国道、雁楠公路及县市域交界处等重点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对过往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检查,严查严管车辆超限超载、遮挡污损号牌、抛洒滴漏、扬尘污染、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不断提醒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47人次,开展单独、联合行动31次,查获违法超限超载运输127辆,卸货2825吨,查获运输车辆扬撒案件8件。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利用多部门协同模式和数字化执法等科技手段,对超限超载严重车辆进行溯源,针对性地在重点路段和时段开展不定点、不定时的突击行动,加大对重点源头企业、重要运输路段的监管力度,同时,对违法超限超载记录多的运输车、企业,实施部门联动惩戒;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或线索,一律做好“行刑衔接”,及时移送,立案查处。
同时,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车辆出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装载行为,严查未经称重出场及超标准装载现象,全力维护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畅通、舒适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