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
庶子虽贤宁夺嫡?人臣惟圣可行权。
区区祭仲何为者?卖国容身岂足贤!
【浅读】
王十朋在这首诗中提出庶出的儿子再怎么贤能都不能夺取嫡子的继承权,臣子中只有圣贤才能(根据情况)做出废嫡立庶的权变之举;斥责春秋初期郑国大臣祭仲为保全自身出卖国家利益、做出废嫡立庶的非分之举;质问这样的人岂能被称颂为贤人?
根据《左传》的记载,祭仲可以说是郑庄公姬寤生的得力卿士。庄公即位之初,因母亲武姜所请,将京邑给了幼弟姬叔段。祭仲提醒他京邑的都城过大,严重违背礼制,加以放纵后果将不能承受。庄公说这是母亲的愿望,明知有祸害也无从回避。祭仲提出武姜哪会满足,不如早做处置,不要让危险像野草一样滋长。庄公虽以“多行不义必自毙”作答,内心深处其实认同祭仲的观点,不久就出手解决了问题。十几年后周桓王准备将周王室的大权交给虢公,庄公派祭仲率领军队先后收割了周王室属下温邑的麦子和成周的稻谷,史称周郑交恶。公元前707年,周桓王率领周军及陈、蔡、虢、卫4国军队讨伐郑国,祭仲担任郑军的左拒(左翼守军的统领)。郑军大胜后,庄公于当晚派遣祭仲慰问周桓王及其群臣。
按《史记》的记录,庄公死后,祭仲先后立他的4个儿子为君主。他先立太子姬忽为君,史称郑昭公。庄公另一个儿子姬突的外祖父雍氏是宋国的宠臣,宋庄公子冯听说祭仲立姬忽为君,就派人诱捕了祭仲,威胁他不立姬突就得死,同时抓了姬突想索要好处。祭仲就与宋订盟,立姬突为君,史称郑厉公。昭公闻讯出逃到卫国。但厉公即位没几年,就不满祭仲专政,暗地唆使祭仲的女婿雍纠刺杀他。雍纠之妻知情后问母亲“父与夫孰亲”,其母回答说“父一而已,人尽夫也”。雍纠之妻就向父亲告密,祭仲杀了雍纠并在菜市场上陈尸于众,厉公无奈出逃到边境的一个小城。祭仲又把昭公迎回来做君主,但大臣高渠弥担心昭公算旧账,在第二年趁打猎之机在野外射杀了昭公。之后祭仲和高渠弥不敢迎立厉公,就立昭公的弟弟姬子亹为君(无谥号)。没几个月齐襄公姜诡儿大会诸侯,当初子亹与诡儿都做公子的时候曾经互殴,所以祭仲劝子亹不要参加会盟。子亹考虑到齐国国力强大,自己不去的话襄公很可能会以此作为罪名讨伐自己而让厉公复辟,同时认为襄公的气量不至于那么狭窄、去了不一定就会受辱,就带着高渠弥去参加会盟。子亹到了齐国后坚持不向襄公谢罪,襄公一怒之下埋伏甲士杀了子亹,高渠弥仓皇逃回郑国。祭仲则因称病不去逃过一劫,当事人称赞祭仲“以知免也”。最终祭仲和高渠弥立了子亹的弟弟子婴为君(无谥号,史称郑子或子仪)。郑子在位第12年祭仲去世。
儒家历来看重君臣大义,祭仲身为臣子却废嫡立庶、废长立幼、挟制君主,自然为(南怀瑾所称的)“纯臣”王十朋所不容。祭仲为保全身家性命,在齐国的威胁之下另立君主,更是王十朋痛恨的卖国行径。王十朋抨击祭仲的锋芒所指,则是“一秦桧死,百秦桧生”的黑暗现实。秦桧死后两年(1157年),宋高宗亲自主持殿试,王十朋以“经学淹通,议论醇正”“擢为第一”。他的廷试策通篇劝高宗“揽权”,字里行间,针对的就是祭仲、秦桧这样的权奸之臣。
王十朋自己说得很明白,他劝高宗“揽权”,并不是希望高宗像秦始皇那样“衡石程书”,像隋文帝那样“传餐听政”,像唐德宗那样“强明自任,亲治细事,不任宰相”,像唐宣宗那样“精于吏事,以察为明,无复仁恩”;而是希望高宗像汉宣帝那样“致中兴之业”,像光武帝那样“建中兴之功”,像唐明皇那样“致开元之治”,像唐宪宗那样“致元和之治”。说到底,“揽权”就是为了“中兴”。
但高宗满眼只看到“揽权”二字,脑中何尝有一丝“中兴”的念头?如果没有他的授意,秦桧又怎能“倡和误国……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明代的文征明一语道破天机:“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对此王十朋岂不心知肚明?但身在局中,他只能期待高宗“正身以为揽权之本……任贤以为揽权之助,广览兼听以尽揽权之美”。而这一切,注定是要落空的。世人多以王十朋中状元为大幸,岂知状元心中,除功名之外一直另有牵挂——“丈夫一第何足道,幸勿以此存怀抱”“区区一第溷君耳,要将事业窥伊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