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返还。返还金额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相应比例确定。今年针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回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经落地,乐清市人社局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加班加点通过摸清底数、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确定拟发放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同时,乐清市还聚焦企业实际困难,主动靠前服务,最大化减轻企业负担,精简办事流程,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即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无需提出申请,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取数筛查确定返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为企业纾困解难送上“及时雨”。
符合“无感智办”条件的参保单位(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无需提出申请,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取数筛查确定返还名单,参保单位进入手机APP“浙里办”,完善账户信息确认申领。
“免申即享”“无感智办”外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从7月1日开始可通过浙江政务网首页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进行申领,申领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我市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总费率由1.5%降低为1%)。以2021年为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乐清市2.7万余家单位(不包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减征约5100万元失业保险费。
与此同时,从今年的5月25日起,我市执行新的失业补助金政策,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或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失业补助金141人,审核通过1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