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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资规出让告字〔2020〕59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9〕071号(芙蓉镇雁东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9〕071号(芙蓉镇雁东村)

  序号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建筑

  面积

  (㎡)

  规划

  用地

  性质

  土地用途  建筑

  层数

  建筑

  限高

  (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宗地一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9〕071号(芙蓉镇雁东村)地块一乐清市芙蓉镇雁东村49.06  >1.0

  且≤4

  70年≤196.24住宅用地(V11)  城镇

  住宅

  用地

  4层≤2017.83.6宗地二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9〕071号(芙蓉镇雁东村)地块二47.5  >1.0

  且≤4

  70年≤190.00住宅用地(V11)  城镇

  住宅

  用地

  4层≤2016.63.4宗地三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9〕071号(芙蓉镇雁东村)地块三47.5  >1.0

  且≤4

  70年≤190.00住宅用地(V11)城镇住宅用地4层≤2016.63.4宗地四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9〕071号(芙蓉镇雁东村)地块四47.5  >1.0

  且≤4

  70年≤190.00住宅用地(V11)  城镇

  住宅

  用地

  4层≤2016.63.4宗地五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9〕071号(芙蓉镇雁东村)地块五49.06  >1.0

  且≤4

  70年≤196.24住宅用地(V11)  城镇

  住宅

  用地

  4层≤2018.83.8

  备注:1.除容积率外其他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0〕019号)。2.地块一的四至:东:待拼墙,以墙中为界;南:宅间路;西:宅间路;北:宅间路。地块二、三、四的四至:东:待拼墙,以墙中为界;南:宅间路;西:待拼墙,以墙中为界,北:宅间路。地块五的四至:东:宅间路;南:宅间路;西:待拼墙,以墙中为界,北:宅间路。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4.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需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若住所地不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我市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出资比例为100%。若住所地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也可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条件同外地公司在乐清市成立新公司要求一致。

  自然人竞得经营性商品住房用地开发权后,应当在我市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但竞得的房地产项目出让面积在3亩以下(不含带征),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层高在6层以下且不进行预售的,可以不成立公司,以个人名义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zjgtjy.cn),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备注: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付款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7-62571406   62572404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序号报名时间  竞买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时间宗地一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4时2020年12月21日14时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3日14时宗地二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4时30分2020年12月21日14时30分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3日14时30分宗地三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5时2020年12月21日15时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3日15时宗地四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5时30分2020年12月21日15时30分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3日15时30分宗地五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6时2020年12月21日16时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3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