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虹桥镇仙垟陈农房改造集聚建设 项目安置用房分配前期工作的通知 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淡溪镇埭头村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拟于近期组织以抽签方式分配虹桥镇仙垟陈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安置房。为确保分房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充分保障安置户的合法权益,现就安置房分配前期相关的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安置房分配活动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要求: 1.参加此次安置房分配活动的人为经淡溪镇人民政府淡政【2008】80号和淡政【2016】104号文件确认的移民户。 2.移民户本人不能参加此次分房活动的,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办理委托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参与移民户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法参加分配等不利后果的,其责任由移民户及其权利承受人承担。有关委托材料可到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填写。 二、移民户交建房筹资款及其相关要求: 1.移民户应一次性交足的建房筹资款,具体金额和交款时间另行通知。 2.未交足建房筹资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并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抓阄)选房的权利,并自愿接受对剩余房源的下一轮抽签(抓阄)选房安排。具体事项安排将另行通知。 3.预交建房款与实际结算款的差额应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结清。 三、分房活动时间:2018年2月7日。 四、分房活动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大礼堂(双雁路117号)。 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乐清市淡溪镇埭头村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