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污损车牌 记12分罚200元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叶长一 通讯员 黄洁)近日,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白石中队值班人员在巡逻时发现,监控里出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停在路边,驾驶人行为异常。该驾驶人下车后从后备厢拿出一张绿色遮挡物遮住车身前号牌。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可惜到达现场时,该车已经驶离现场了。 当天,值班人员通过跟踪发现,此车重新回到了现场并再次停在同一位置。此时,驾驶人下车后开始“悠闲”地清洗车身。民警用监控记录下证据,锁定目标后,再次赶到现场“人车并获”。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项某从乐清市区方向开往乐清火车站接人。因为之前在此路段被抓拍记3分,现在项某“学聪明”了,便想出用遮挡物来遮住号牌来逃避违法停车被监控抓拍的办法,殊不知这样的“聪明”方式反而害了自己。 交警对项某的这一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和处理,以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处以记12分罚200元的处罚。 年关临近,交警温馨提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已被列入交通安全新规,此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也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请各位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