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林杰辞去乐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沈林杰请求辞去乐清市人民
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1月16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